一、业务简介
道路工程是指以道路为对象而进行的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及其所从事的工程实体。道路工程具有明显的技术、经济和管理方面的特性。道路工程涉及拆迁、土方、路基处理、涵洞、桥梁、隧道、地下通道、车行道、人行道、雨水污水通信光缆管涵、截水槽、绿化、亮化、交通设施等。
二、业务范围
1.道路网规划和路线勘测设计
道路网规划应考虑各种交通运输综合功能的协调发展,路网布局的完善。路线勘测设计则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分级管理和技术指标, 选定技术经济最优化的路线,对平、纵、横三个面进行综合设计,力争平面短捷舒顺、纵坡平缓均匀、横断面稳定经济,以求保证设计车速、缩短行车时间、提高汽车周转率。对路基、路面、桥梁、隧道、排水等构造物进行精心设计,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降低施工、养护、运营和交通管理等费用。
2.路基工程
路基既是路线的主体,又是路面的基础并与路面共同承受车辆荷载。路基按其断面的填挖情况分为路堤式、路堑式、半填半挖式三类。路肩是路面两侧路基边缘以内地带,用以支护路面、供临时停靠车辆或行人步行之用。
3.路面工程
为适应行车作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,在路基上行车道范围内,用各种筑路材料修筑多层次的坚固、稳定、平整和一定粗糙度的路面。其构造一般由面层、基层(承重层)、垫层组成,表面应做成路拱以利排水。路面按其使用特性分为四级:①高级路面;②次高级路面;③中级路面;④低级路面。按其在荷载作用下的力学特性,路面可分为刚性路面(水泥混凝土路面)和柔性路面(沥青路面、碎石路面、级配路面)。
4.道路排水工程
水的作用是造成路基、路面和沿线构筑物的病害和冲毁的主因。根据来源不同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。地表水若沿道路表面流向或渗入路基土内时,可能将冲毁路基的路肩和边坡以及路面;地下水能使路基湿软,降低土基强度和路面承载力,严重时可引起翻浆或边坡滑坍,导致交通中断。
排水工程要与水利灌溉相配合,地面排水和地下排水兼顾,路基路面排水与桥涵工程相结合。总的要求是:查明情况,全面考虑,因地制宜,就地取材,防重于治,经济适用,多种措施,综合治理,构成一个统一的排水系统。
5.桥涵工程
道路跨越河流沟谷时,需建涵洞、桥梁或渡口等构筑物;与铁路或其它道路交叉,也常建桥跨越。过水构筑物有漫水桥、过水路面、渗水路堤等。当交通量不大而又受到经费等条件限制时,可暂缓建桥,先修渡口工程;待交通量增长条件具备时,再改渡建桥。
桥涵要根据当地的地形、地质、水文等条件,行车及外力等荷载,建桥涵的要求等,因地制宜,就地取材,合理选用桥涵形式,做到坚固、适用、安全、经济、美观。
6.隧道工程
在地面以下开挖供汽车通行的构筑物称道路隧道。按所经地区情况分为:
①避免地面干扰建在城市地下的城市隧道;
②有利于航运和国防在河流或海峡底下的水底隧道;
③降低越岭高程,或避绕山嘴,取消急弯陡坡,改善线形以缩短行程节约行车时间和油耗的;或避让表面不稳定山坡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,改由稳定岩石较深部位通过的山岭隧道。
修建隧道要根据工程造价、施工条件及竣工后运营和养护条件,与其他路线方案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比较,决定取舍。
7.附属设施工程
附属设施工程包括:安全防护设施、改善环境设施、养护管理设施和路旁服务设施等。
①安全防护设施。如保证夜间车辆和行人交通安全的照明设施,指导行车的交通标志号志、路面标线,防护用的护栏、护墙、护柱,沙漠地区的防沙栅栏,多雪地区的防雪走廊。
②改善环境设施。重点是绿化,可稳定路基、防治污染、美化路容,其他如减小噪声干扰的隔音墙等。
③养护管理设施。如养路道班房、巡逻管理站等。
④路旁服务设施。如休息区、停车场、电话亭及旅游服务设施等。